由侦探阁提供的《侠道众生》的“第三十五章 山林中人”,希望你喜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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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话间,两人跟着草帽男子进了那座庄院,庄院只有几间门户,却有一个尤为广阔的空地。
空地上摆了数十张桌子,几乎每张桌上都坐的有人。这些人此时都在推杯交盏,吃肉猜拳,真个是热闹非凡。
温琰辰睁大了双眼,道:“这……这些难道都是山林中隐世的高人?”
唐怜双向四周扫视一眼,道:“我瞧他们大多是不会武功的……当然,也可能是将真气收敛,令人无法察觉。”
温琰辰嘀咕道:“这地方明明灯火通明,却又总觉充满了古怪……”
看着眼前的这一幕,他忽然想起一个名为“百鬼夜行”的故事。
那是讲一座山林中曾有一户人家,那户人家本来仅有十几个人,后来子孙后代逐渐增多,发展到了近百人。
他们每夜都会在家中院子里喝酒吃肉,猜枚行令,不醉不休,可谓是快活无比。人们便称他们为“快活人家”。
然而好景不长,在一个野狼嚎叫的夜晚,有一帮土匪持刀冲进了这户人家。当时所有人都喝醉了,无力抵抗,这帮土匪便将人一刀一刀地砍死在地,又将屋内的财物洗劫一空。传言连家中的女子都被他们玷污……
等土匪走后,有一个道士路过此地,忽然看到前方不远的地面尽是红色。走近一瞧,才发现都是人的鲜血,血腥气斥满了大半个山野。
他看到血是从一户人家流出,立刻冲了过去。刚一进门,便有一阵血光冲天而起。他被逼得连连退后,急忙施展“八卦玄空阵”护住身形,深入院中。
当他看到层层叠叠的尸身,鲜血成河的景象,整个人都吓懵了。但他为人心善,当即把背上的十三把招魂幡拿在身前,在每个屋子及院中插满,接着施展“招魂引”。
那“招魂引”极是霸道,施展了七七四十九个时辰后,所有人竟都死而复活。但这终究是逆天而行,施展成功后,这名道士便吐血身亡。
那些人虽被复活,却都没有人气。虽每天继续吃肉喝酒,却绝不会吃撑,更不会喝醉……而这户人家中有
一人立誓要为家里报仇,他每日带领众人在此喝酒,就为等那帮土匪再过来。他们要将那帮土匪一刀一刀砍死,让他们也尝一尝自己经受的痛苦……
据说因那些土匪一直没有再来此地,他们又充满冤屈,这些冤屈便化作了冲天的戾气。凡是来到附近的人,都会被那个带头人引进家中,然后将他身上的肉一刀一刀地割下来,以消除心中的愤恨和痛苦……
这个带头人,被后人称之为——招魂鬼。
温琰辰忍不住将这个故事说了出来,说到最后,眼睛看向那名草帽男子的背影。
那草帽男子忽然回头冲两人笑了笑,笑容极是诡异。
“啊……”
温琰辰大叫一声,就要掉头跑掉。
“啪!”
他脸上中了一巴掌。
“你能不能不要老讲那些鬼故事!我快被你吓死了你知道么?!”
唐怜双骂道。
“哈哈哈……”
草帽男子听得大笑起来,道:“你的鬼故事比这小丫头说的书还要有趣。”
他在一张桌前坐下,看着两人道:“我在那山坡上吃面条,本是想吓吓你,没想到你倒把自己给吓着了。你当时说的那个冒汗鬼怪的故事的确有趣,有趣得很……哈哈……”
温琰辰心想这人的性情可真与十大异人有一拼,和唐怜双坐下后忍不住道:“前、前辈……你没事吓我做什么?”
他神秘地一笑:“这其中当然有个缘故……”
“什么缘故?”温琰辰忙问。
他正要说话,忽然旁边桌上有名年纪稍大的醉汉瞧见了他,大喊起来:“你小子刚说出趟门,这都什么时辰了才回来?快给我们露一手功夫瞧瞧,否则我们可不乐意。”
又
一人大声道:“上回你那个倒杯不洒的绝活可把大伙都给吓坏了,当时就有人尿湿了裤子。”
众人都哈哈大笑起来,这些人竟把他的绝世武功当做戏耍一般。
草帽男子却毫不在意,爽朗地笑道:“今日可不行,我这有两位贵客,改日改日。”
那名醉汉笑嘻嘻地站起身走过来,道:“你方才可是逃酒去了?你若当着我的面连喝八杯,今日就暂且饶过了你。”
草帽男子大笑道:“你为何不说是八十杯,我正嫌刚才少喝了几杯。”
说话间醉汉已在桌上倒满了一杯酒。草帽男子伸手拿起,一饮而尽,道:“好酒!”
他一边喝,那醉汉一边倒,一会儿功夫八杯酒已进了肚。
“好家伙!有你的!”
那醉汉拍了拍他的肩膀。
温琰辰瞪大了眼睛。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、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醉汉都能和他开玩笑,这一代绝世高手怎能不令人惊奇?
草帽男子却不以为意,将手搓了搓,道:“你钱老哥敬的酒越喝越够劲,我得再多喝两杯。”
他又是自得其乐地饮了两杯,然后两人一起开怀大笑。
等醉汉走回自己的座位,唐怜双忽然看着温琰辰问道:“你懂了么?”
“什么?”
“越是有能力的人,越有气度,绝不会拒人于千里之外。更不会装腔作势,故弄玄虚。这样的人,才可称得上真正的豪杰。”她淡然道。
草帽男子闻言哈哈大笑,道:“怎地突然吹捧起我来了?”
唐怜双眼睛盯着他,道:“前辈,我只求你一件事。”
“但说无妨。”草帽男子道。
她忽然将手向温琰辰一指,眼神中充满了痛苦,道:“他不出十二个时辰便会吐血身死,但求前辈救他一命……”
温琰辰大吃一惊,浑身血液都似涌上了头脑。此时天已见明,他的眼前却现出了一片黑暗……
……
一座普通的小城,有一个普通的名字。
朝阳城。
此时天色刚明,许多卖早点的小贩已经出摊,一个个摆在街道旁等人光顾。
香气扑鼻的肉包子,热气腾腾的脆烧饼,一碗美味可口的酸辣汤……无不吸引着过往的路人。
此时一个农夫汉子模样的人走在街道旁,他嗅着扑面的香气,停下脚步买了一碗豆腐汤和两个热包子。
他坐在桌前满足地吃光喝光,满足地呼出口浊气。
他对这顿简单的饭菜满意极了,每次杀完人,他都会找地方静静地吃顿可口的饭菜。
他不像现在的许多人,总是吃香喝辣,还常常吃撑喝胀,他对饮食一向很注意。
“健康才能长寿”,这是他坚定不移的想法。
他也不会经常熬夜,熬夜会毁掉自己的身子,他一向很注意自己的身子。
“身体是最大的本钱”,这是他牢记于心的一句话。
他随手抛下几文钱,站起身走了。
走出几步才想起自己的东西忘在了桌前,又回头拿了起来。
那是一把锄头。
锄头已将桌上压出一道裂痕,似乎重达百斤。
他扛起了锄头,太阳初升,照在他的脸上。若仔细看去,会发现他脸颊处有数道
浅浅的血色疤痕。
——这人竟赫然是刚杀死荆如风的凶徒杜千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