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侦探阁提供的《神通异世录》的“第二十二章 代送书信”,希望你喜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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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写书信是个辛劳的活计,若当真想要以此为生,得耐得下心来。这个教育尚属于“奢侈品”的年代,很多人的表达能力也很差,在口述的过程中往往絮絮叨叨,甚至很难连贯下来。
代写书信的人要仔细斟酌语句,删繁就简,为其润色捉刀。写成之后还要念诵一遍,对方满意才行。而且代写书信有辱斯文,通常都是屡试不第,生活无着的老人才会从事。薪资不好讲是“润笔”,说是“工钱”才对,而且也并不丰厚。
没想到烟花之地的女子,也有好些想要写信的。周贤与李桐光两人分做,写了五封信。若是节俭些用,还能吃上两天。加上芳华楼的姑娘们看在两人是炼气士的份上,白饶了他们一顿还算不错午饭,师兄弟两个算是给这路上开了个好头。
周贤是这么觉着的,倒是李桐光有些不满。路上他望着周贤藤箱上的旗子满腹牢骚:“若说是收钱给人降妖捉怪也就算了,哪怕是看风水,当个游方的阴阳先生,也好过给人代写书信。这一遭下来才几个钱?够用几日的?”
周贤听得烦了,有些恼:“这不行,那也不行,你想怎样?观风望水的本事你会吗?建筑学、天文学、算学都要有涉猎才能做这种行当。你莫不是想我们去做些坑蒙拐骗的龌龊事吗?”
“师兄你别发火啊……”李桐光挠了挠脑袋,“我是说,你看那些话本传奇里头,江湖豪侠一掷千金,咱们好歹也是堂堂炼气士,怎么就不能学学人家呢?”
“那你觉得那些个江湖豪侠的钱都是从哪来的?大风刮来的?”周贤反倒是一笑,“还是说打家劫舍了?”
“咱们可以劫富济贫呐。”李桐光一拍脑门,“就像那些个绿林好汉一样,打劫那些为富不仁的乡绅恶霸,然后把钱发散给穷苦百姓。”
周贤翻了个白眼:“劫富济贫的本质,就是强盗行径。如今商路通达,轻薄徭役,官田广袤,去给天家当佃户就饿不死人,那些真正穷苦的咱们的手也够不着。乡绅富豪的钱也都是人家辛辛苦苦赚来的,你怎么就知道人家男盗女娼,欺横乡里呢?脑子多往正道上用,咱们是炼气士,不是土匪。若是失了本心,一身修为可就废了。”
李桐光干笑了两声,说:“这不是……路上无聊,找些闲话来说吗,没有别的意思。”
“没有别的意思最好。”周贤点点头,“不管咱们是不是炼气士,手心总该是朝下的,人生在世必然会被分出三六九等,但是无论坐到什么位置上,总该是对的起自己的良心。都二十四了,你能不能成熟点。”
“我才不像你这么老气横秋的呢!”李桐光反唇相讥,“满口的大道理,没有姑娘会喜欢你。尤其是你那短发,看着跟和尚似的。你说你那么短的头发,还天天洗干什么呢?”
“谁说没有姑娘喜欢我?”周贤哼了一声,“你没看芳华楼里头招呼我写信的那个姑娘还对我暗送秋波来着么?可惜我是个出家人,得守咱们青要山的戒律,不能当她的恩客。若说我没对那样的姑娘动心,那是假的。再说这头发……你就不觉得油腻?”
“我不觉得,我倒是想跟师伯告你一状。”李桐光像是抓住了周贤什么把柄一样,神色都飘飞了起来,“我就说你对一个风尘女子动了心。”
周贤叹了一口气,说:“子曰:‘饮食男女,人之大欲存焉。’告子曰:‘食、色,性也。’咱们帝隐观的戒律并非是禁锢了修士的一切欲望,所有反人性的教条主义都是王八蛋。在当今这个时代,我没法说出什么欢愉自由的话,但是追寻爱情的自由总该是有的。且不说我现在没有真的和那个姑娘发生什么,但如果有一天我真的深深迷恋上了一个风尘女子,而这个风尘女子也愿意爱我的话,我愿意和她组成家庭。这与我们的身份无关,也与旁人无关。”
李桐光被周贤的言论深深震撼到了,他愣了好久,才皱着眉从牙缝里挤出这个评论来:“没想到师兄你这么老成的人,还有这么离经叛道的想法。”
“这不叫离经叛道,这叫人格独立。”周贤笑着解释道,“不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,有没有触犯法律,那么做什么都是这个人的自由,旁人无权干涉。”
“你不会真的喜欢上那个姑娘了吧!”李桐光一惊,想到了这个可能,“咱们帝隐观里面一科的坤道也不少的,一个个围着你叫‘小先生’你都不理,你当真对这个风尘女子动心了?”
周贤瞪了李桐光一眼:“你胡说八道什么!我只是说如果。我觉得这个姑娘好看,想要和她发生关系,那是在幻想世界中的事情,我既不会真的做什么,也不想跟她加深了解。怎么可能会喜欢上她呢?”
李桐光想了片刻,好像是发现一个证据一样,道:“那……你代写了五封信,旁人的信都是直接送去驿站的,怎么就偏偏她写给家人的信,你说代她送了呢?分明就是对人家有意思。”
周贤理解李桐光这种,整个青春期到成年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,都在一个相对封闭压抑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人,在忽然放松之后拥有着怎样的心理状态。但这不意味着他想牺牲自己来满足自己师弟的八卦之魂。
他把那封信从袖袋里面拿出来,用它指着李桐光的鼻尖说:“因为他娘的顺路!去驿站送信要多花一笔钱,比代写书信贵多了。其余几封都不顺路的,这封信送过去不过是举手之劳,以咱们修士的脚程,今日傍晚差不多就能到客家庄。何苦再劳那姑娘花钱找货郎或者是到驿站跑一趟。”
看着周贤的模样,李桐光终究是没憋住笑,他拍了周贤的肩膀一下:“师兄啊,你恼羞成怒的样子真是可爱。”言罢,他撒腿就跑,把周贤远远甩在了后面。
到这个份上,周贤哪里还能不知道自己被师弟给戏耍了。李桐光哪里不知道他不会共那个风尘女子有甚情愫,不过是言语上讨他的脾气玩耍。
周贤又觉好气又觉好笑,他大喝一声:“孙贼,你丫挺的给我站住。今儿不把你打个满面桃花开,你就不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!”
两人都是孤儿,每年年中和年末的探亲假,两人也都是在山上度过的。旬假不过两日,走不得多远。每次有事出门,多是随行在自己师父身边。算下来,这算是这师兄弟俩自入门以来第一次,真正脱离了青要山帝隐观管束。
广阔天地之间,没什么能压得住他们的了,这两个青要山上有名的混世魔王,当真是鱼入大海鸟入林,自在起来了。
嬉笑打闹不提,疲于赶路略过,且说是傍晚时分,师兄弟两个,赶到了客家庄。
客家庄不似是芙蓉庄那样繁华,毕竟不是什么热闹所在,不过是个小镇。麻雀虽小,五脏俱全。师兄弟两人先是找了个小摊落脚,各点了一碗素面,又跟伙计打听了一户人家。
这家男人姓杜,叫杜癞子。那姑娘托周贤送的信,就是写给杜癞子一家的。
周贤写信的时候,就已经听出了个大概。这个风尘女子是杜癞子的妹妹,可她和自家哥哥并不亲近,反倒是对一直照顾自己的嫂子情意深重。多有打听自己侄儿侄女现状的话,还讲了待到期满赎身回来,可以供自己侄儿读书。
那面摊的老板听周贤打探杜癞子,第一反应居然是杜癞子欠不欠周贤的钱,待周贤解释了之后,老板才给周贤指了路。
这也是这种小地方的便利,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,相互之间即使不熟识,也都认识。
那是个破落的小门小户,坐落在镇子的边上,简陋的篱笆围了一圈。院里晾着各式各样的衣裳,男式女式的都有,不少衣服颇有些华贵的意思,看着不像是这户人家能负担的。周贤能听见院后捣衣的声音,猜想杜癞子家,可能是做洗衣的。
轻叩了两下门,周贤听到了捣衣棒落在石板上的声音。紧接着,一个系着粗布围裙,头发蓬乱,面色蜡黄的瘦弱女子从后院匆忙过来。她在围裙上擦着手,面色有些惶恐。
见了周贤和李桐光之后,妇人忙道:“癞子好久没着家了,求道爷们在宽限几天,我一个洗衣妇,没钱给你们。”
李桐光赶忙说:“大嫂您别误会,我们不是来要账的,这有封信,是芙蓉庄芳华楼的杜鹃姑娘托我们捎来的。”
“杜鹃?”妇人愣了一会儿,忽然掩着脸哭了起来,“花花咋还写信呢,她还嫌被那个挨千刀的祸害得不够吗?你们……哎……二位道爷,进来说话吧。”
说着,妇人拉开了院门,让开身子将师兄弟两个请进来。她说:“大老远的送一封信也不容易,总要留你们喝口水的。我不认识字,你们把信给我念念,行吗?”
看着妇人脸上未干的泪水,周贤没法张口拒绝,点了点头:“成,给碗水就成。”